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单位地址 |
1 | 一生一纱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 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任贤街9号2楼 |
2 | 住联盟(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高新园区环涛路80-2号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高稽决字【2021】0010号
当事人: 一生一纱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力平
住所地: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任贤街9号2楼
我中心于2021年09月29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6年04月至2019年1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426146.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11月02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高稽通字【2021】001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齐铭 李麒 联系电话:84793893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世达街1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高稽决字【2021】0009号
当事人: 住联盟(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云川
住所地:大连市高新园区环涛路80-2号
我中心于2021年08月31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0年07月至2020年11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9600.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11月02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高稽通字【2021】0010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齐铭 李麒 联系电话:84793893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世达街1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