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单位地址 |
1 | 大连融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正仁街2号1单元5层2号 |
2 | 瓦房店市水务服务中心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瓦房店市金栾路67号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沙稽决字【2022】04006号
当事人: 大连融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文林
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正仁街2号1单元5层2号
我中心于2022年08月25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0年01月至2020年11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2365.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10月10日 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沙稽通字【2022】04007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李英威 吴建群 联系电话:84652140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11月 03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瓦稽决字【2022】04003号
当事人:瓦房店市水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迟延超
住所地:瓦房店市金栾路67号
我中心于2022年05月11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4年05月至2022年01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75880.44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05月16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瓦稽通字【2022】0400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石远飞 王开会 联系电话:85608813
地 址:大连瓦房店市五四路14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11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