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人才安居的支持作用。

政策出台目的

支持高校毕业生、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等群体留连来连就业创业。

政策解读

一、哪些高校毕业生属于支持政策的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是指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的毕业年度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年度,不超过5年。

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同时,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其他额度计算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三、高校毕业生办理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带有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验证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该项支持政策。

其他材料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四、符合条件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备案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同时,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其他额度计算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备案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同时,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其他额度计算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六、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办理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条件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无需提供人才证明,公积金中心将与人才备案管理部门通过信息互通方式进行审核,业务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该项支持政策。

其他材料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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