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单位地址 |
1 | 大连中民意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2-1号1单元4层5号 |
2 | 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 | 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38号34层 |
3 | 大连一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毛茔子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中稽决字【2022】04003号
当事人: 大连中民意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忠禄
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2-1号1单元4层5号
我中心于2022年06月13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8年09月至2021年1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5303.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06月20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中稽通字 【2022】0400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宛津,吴雨舒 联系电话:82817797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08月 02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中稽决字【2022】03004号
当事人: 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励振羽
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38号34层
我中心于2021年10月15日对你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0年02月至2021年09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1030035.8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10月15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中稽通字 【2021】0006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宛津,吴雨舒 联系电话:82817797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08月0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稽甘决字【2022】03001号
当事人:大连一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炜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毛茔子
我中心于2022年06月28日对你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0年04月至2022年0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1839302.2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07月13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2】0300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朱君鹏 张振宇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08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