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以下公积金贷款已产生欠款,望于2023年6月29日之前还清欠款。如未能及时还清欠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直接扣划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以下欠款及新增欠款。


公告明细表

2023年6月21日
序号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欠款金额合计(元)
1蔡*常、郑*铭01200300547388.59
2温*璇、李*01200300655625.92
3秦*栋、张*01200400042617.60
4于*明、王*月01200400764855.15
5王*力、王*01200401327388.96
6于*华、潘*军01200401593576.31
7李*、侯*01200401819432.71
8关*宇、曲*012004020531037.53
9张*云01200501100655.62
10梁*03200401109595.13
11郑*03200501502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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