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序号单位名称案由单位地址
1维特奥医疗养老产业投资(大连)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08-3号
2大连恒盛裕丰贸易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甘)496A号10层11号
3大连三明重型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瓦房店市许屯镇靴子沟村
4大连恒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508号
5筵安(大连)帐篷制作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开发区东北七街16号
6筵安(大连)帐篷制作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开发区东北七街16号
7大连点金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大连市甘井子区佳林园23-4-4-3号
8大连棒棰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122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中稽决字〔2025〕04013号

当事人:维特奥医疗养老产业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彬

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08-3号

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3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2年04月至2025年06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27659.4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1月28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中稽通字〔2025〕04013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宛津  李莉       联系电话:82817797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03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中稽决字〔2025〕04014号

当事人:大连恒盛裕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庆军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甘)496A号10层11号 

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7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3年04月至2025年05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3992.5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1月28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中稽通字〔2025〕04014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宛津  李莉       联系电话:82817797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08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瓦稽决字〔2025〕04901号

当事人:大连三明重型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公杰

住所地:大连瓦房店市许屯镇靴子沟村                  

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7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0年05月至2016年1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31715.4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05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瓦稽通字〔2025〕0490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任录权 孔令一       联系电话:85608801

地  址:大连瓦房店市五四路14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4027号

当事人:大连恒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508号

我中心于2025年12月02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9年09月至2021年1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8542.6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05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403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开稽决字〔2025〕04021号

当事人:筵安(大连)帐篷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大成                                                      

住所地:大连开发区东北七街16号

我中心于2025年10月20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6年03月至2021年05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80253.84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10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开稽通字〔2025〕04023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林  封约瑟                 联系电话:87189717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54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开稽决字〔2025〕04022号

当事人:筵安(大连)帐篷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大成                                                      

住所地:大连开发区东北七街16号

我中心于2025年10月20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7年10月至2022年05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164592.6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10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开稽通字〔2025〕04024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林  封约瑟                 联系电话:87189717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54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5001号

当事人:大连点金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家男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佳林园23-4-4-3号

我中心于2025年12月02日对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8年04月至2024年08月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83671.9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09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5003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沙稽决字〔2025〕04005 号

当事人:大连棒棰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百淳

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122号

我中心于2025年08月20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01月至2024年09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40307.4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2月17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沙稽通字 〔2025〕04006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鹏 李英威            联系电话:84652140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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