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单位地址 |
1 | 大连欣岩石材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营子村 |
2 | 大连天人合一农业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歇马村 |
3 | 唐小腰(大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1号A座1层102-3房间 |
4 | 大连真诚运输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庄河市桂云花乡桂云花村 |
5 | 大连燕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
6 | 大连燕宝汽车有限公司 | 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4013号
当事人:大连欣岩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延红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营子村
我中心于2025年04月09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2年04月至2025年02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34979.04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4月17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4009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5月1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庄稽决字〔2025〕04008号
当事人:大连天人合一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春进
住所地:大连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歇马村
我中心于2025年04月18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06年04月至2022年08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19744.6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09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庄稽通字〔2025〕04010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杜雨亭 陈涛 联系电话:89708388
地 址:大连庄河市昌盛街37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5月17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高稽决字〔2025〕05008号
当事人:唐小腰(大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健
住所地: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1号A座1层102-3房间
我中心于2025年01月26日对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03月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9436.4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4月20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高稽通字〔2025〕05004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薛春艳 胡晋美 联系电话:88149379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世达街1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5月26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庄稽决字〔2025〕04009号
当事人:大连真诚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国臣
住所地:大连庄河市桂云花乡桂云花村
我中心于2025年03月21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7年09月至2023年04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24803.9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14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庄稽通字〔2025〕0401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杜雨亭 陈涛 联系电话:89708388
地 址:大连庄河市昌盛街37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5月27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3001号
当事人:大连燕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岩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1日对你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5年01月至2025年04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197181.6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2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300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4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3002号
当事人:大连燕宝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岩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1日对你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5年01月至2025年04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10475.92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2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300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