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 | 1.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查阅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全年 | 现场调阅审查 |
2.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情况; | ||||||
3.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 | ||||||
4.检查单位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