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事项
序号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
1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1.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查阅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全年现场调阅审查
2.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情况;
3.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
4.检查单位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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