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单位信息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单位地址 |
1 | 大连全好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27号 |
2 |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4层01-07室 |
3 | 大连龙岩石材有限公司 | 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 大连市甘井子区毛莹子村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高稽决字〔2025〕04011号
当事人:大连全好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兴贵
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27号
我中心于2025年05月07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02月至2025年03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5500.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07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高稽通字〔2025〕0401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薛春艳 胡晋美联系电话:81761909
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世达街1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4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沙稽决字〔2025〕03003号
当事人: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宇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4层01-07室
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1日对你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3年11月至2023年03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499040.0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8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沙稽通字〔2025〕03003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鹏 李英威 联系电话:84652140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123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5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甘稽决字〔2025〕04014号
当事人:大连龙岩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显光
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毛茔子村
我中心于2025年05月19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07年01月至2022年03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69742.72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05月23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甘稽通字〔2025〕04013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君鹏 胡博扬 联系电话:8260062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