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密结合房改资金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有力促进了房改资金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2010年,为切实加强对服务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有效整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处理等服务职责,全面理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了服务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军任组长,成员部门包括办公室、监察室、客户服务处、财务处、法规稽查处、科技信息处、筹资处、委托贷款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等五个具体工作管理小组,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相应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和房改资金服务层次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制定《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形成干部员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更新《指南》《目录》。根据《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了调整,完善了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维护更新工作,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抓住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热点问题,不断充实完善《目录》内容,当年通过《目录》共发布政府信息20条。

  (四)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和推广住房公积金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基数和比例调整、账户转移和托管、个贷初审等业务均可网上操作办理,当年共有6561家单位签约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水平。结合全国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强化政务公开、促进文明建设”为主题,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此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0余篇,发放业务宣传材料2万份。各办事处还结合住房公积金拓面和执法维权等重点工作,组织干部员工深入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将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指南送到企事业单位、新开发楼盘、职工群众手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五)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并通过内部刊物《房改资金信息》等渠道刊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干部员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和监督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作为对部门业绩评价及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若产生较大负责影响,则在部门工作考核中给予一定处罚,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有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房改资金新政策、新业务出台,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均及时、主动地予以公开,确保职工群众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2010年,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68条,通过中心网站发布信息240条,通过政务公开日活动、房交会主题宣传等途径发放业务宣传材料5万份,向市民阅览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报送政策法规纸质文件15件,为广大单位及职工群众查询、了解房改资金政策提供了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中心一直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民心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大连”门户网站、中心网站、客服热线等途径认真受理职工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并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大力拓展职工群众的依申请公开渠道。2010年,中心通过“民心网”受理职工群众政策咨询件11个,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方面内容,通过书面答复、电话沟通全部及时予以回复,均被省政务公开办评为五星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受理1个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受理政策咨询251个,通过中心网站受理咨询1.2万个,通过客服热线受理咨询、投诉电话107万个,均及时、准确地予以答复,切实提高了业务受理水平、办理效率和满意度。第六次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直接与广大听众沟通交流,现场受理咨询与投诉,共答复和解决问题35个,受到职工群众广泛好评。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作为市政府为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中心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一直遵循“服务社会、造福百姓”宗旨,从便民、利民、惠民的角度出发提供免费服务,从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2010年,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